教育上的错误如同医院的配方一样,一旦失误,带给学生的影响就是终身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处理班级学生失盗的事情,我们不能够不小心谨慎。 班级失盗的现象在各学校时有发生,不少老师被此类事情搞得焦头烂额,一篇题为《老师的愤怒》的求助文章,请求大家帮忙解决。可见,这是一个“校际性”的大难题。 在《老师的愤怒》里,叙述了一个有性格缺陷的女生Z,给她造成伤害的全过程:本学期开学初,高一发现了失盗现象,有人怀疑是他们班上的女生Z。老师问了几个寝室,有学生反映Z的行为不大正常后,老师就直接问Z为什么拿人家手机,结果Z抵触情绪顿生,最后搞得双方都很受伤。 尽管最后,刑警介入了此事,通过指纹鉴定排除了Z,但是他们之间的伤害已经是不可弥补了。众目睽睽之下,老师竟然差点被Z所打。老师总结了自己多处做得不对的地方,但是有两点“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后怕”。 处理班级学生失盗的事情,至少有四个方面的问题,老师们需要留心。 一、留心呵护学生心灵 在处理偷窃这一类事情时,我们老师在没有确切证据之前,不要轻易直接和怀疑对象谈话。要知道人的自尊有时候是一块极不经撞的玻璃,打碎容易,重新复原就要困难得多。 在《老师的愤怒》里,Z变得那么嚣张和叛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老师在没有确切证据之前,怀疑她是小偷。确实,在没有确切证据之前,无论说谁是小偷,谁都会备受伤害,更何况是青春年少的学生呢? 青春期的学生特别在乎外人对他们的评价,他们往往会因为别人的一个评价而改变自己的言行,旁人一个误解的眼神都有可能让他们受不了,更何况怀疑是小偷这样重大的事情呢? 这在他们看来,无论对男生来说,还是对女生来说,都是关系到根本品质问题的事情。老师仅仅是问过几个寝室,有学生反映Z行为不大正常,就单刀直入地问人家为什么拿人家手机,是不是太显得过于粗暴和简单了呢? 老师在破案时,要讲究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条件,以及证人证据。案例中老师没有任何证据,只是部分学生的片言只语就质问Z。因此,当时Z就抵触地问:“老师,你是不是怀疑我?”老师没有证据又不敢承认,只好说“不是”。 当老师被学生逼得不敢承认自己的怀疑态度时,那种谈话是失败的。作为老师来说,在自己学生面前处理问题的失败,其实就是一种工作方法的失败,是教师威信的失败。多次这样,学生会很瞧不起老师——你看,你看,你还有什么? 你除了偏听偏信还有什么?你除了不相信我们学生你还有什么?——孩子们即使当面不讲,私下里也会这么说。而事实上,Z的冷笑和嘲讽恰好说明了这一点。一旦当学生嘲讽老师,后面的教育工作就难做了。 二、留心工作主体不能违法 在不少学校,都出现过这样的案例:一些不明事理、喜欢袒护自己子女的家长,一旦老师告诉他们自己的子女有偷窃的不良行为时,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帮助孩子改正错误,而是如何保护面子,如何推责。 他们轻则责问学校、老师,凭什么来断定是他们的儿子或者女儿犯了事,重则对一些相关老师大打出手。现在有很多这样的案例。一位家长对学校一位老师大打出手之后,还凭借着他半通不懂的法律知识责问学校:学校是教育孩子的地方,老师只有教育学生的权利,谁给了老师侦破、调查学生的权力? 一个不良学生的背后,往往有一对放纵的父母,至少他们对子女的教育是失察的。但是,往往就是这样的家长,孩子出了问题,他们不是反思自己有什么不对,而是刁难学校,刁难老师。 他们这些问题问得确实有一定的法律难度。是啊,学校是教育的地方,老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育孩子,破案侦察那是司法机关的事情。 为教师有没有权利侦破的问题,我专门询问了一些公安机关和律师行业的朋友。他们的答复是这样的:老师可以找学生谈话,但是在遇到这样一些问题时如果学生未满18周岁,原则上要求有监护人在场。老师破案之后,要委婉地向家长表示有那种可能,还尽量要求家长不要和孩子谈僵了——这就是聪明啊,这就是教育工作者的智慧啊! 掌握了确切证据,然后再委婉妥善表达。另外,我还想提醒我们班主任老师的就是,如果你想我们班主任的调查笔录能够作为盗窃证据,这一点想法可能会落空。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说,非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万一学生真的到了非得用司法途径处理时,我们广大班主任也不要越俎代庖,你完全可以把事情交到保卫、司法部门去做。否则,万一遇到了不讲道理的无赖家长,我们班主任老师就很被动,身体受伤害之后,再费精力应对那些纠缠就很不值得。 三、注重给学生改过的机会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误的孩子毕竟是孩子,谁也不能够剥夺他们学习的机会与权力。把有错误的孩子推出去,学校是少了一个坏学生,社会却多了一个不良人,这与教育初衷是相违背的。 一位老师曾经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件事情。那时三年困难时期,她妈妈在做民办教师,大年三十前一个晚上从学校里领了微薄的百多元工资回来,半路却遭遇了抢劫。拦劫她们母女的是三个牛高马大的庄稼人。 面对着凶神恶煞的抢劫者,做教师的妈妈镇静地提出了一个连女儿都觉得迂腐荒唐的要求:“钱你们可以拿去,但是你们得写个借条。”劫匪一愣,还有这样的打劫?她妈妈这时说道:“我知道你们遇上了特别的困难,不然也不会走这条路。你们只是一时糊涂,我不能够把你们推向绝路。你们写张借条,就表示不是抢劫了,以后追究起来就不是犯罪。” 最后,钱当然被劫匪拿去了,但是真的写了一张不知道是张三李四的借条。这样的借条有什么用呢?女儿很有点嘲笑**的迂腐和幼稚。十年之后的一天,他们家意外收到一笔一千多元的汇款,汇款人也不知道是谁,只在附言里说这是十年前的借款,那一晚,是**的仁慈唤醒了他们的良知,使他们没有走向绝路,现在他们发家致富了,今天特来感谢恩人。 这个故事让我们所有班主任为之灵魂震撼。什么是教育的机智,这就是教育的智慧啊!我曾经多次在不同场合讲过教育惩罚和法律制裁的不同:我认为,教育讲究给人机会,讲究留一个开启良知的机会给迷途的孩子。 当我们的言行唤醒他们内心的良知时,改正错误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而法律的制裁是剥夺人的机会,它以剥夺人的权利甚至生命惩罚犯罪者,警戒他人。把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剥夺,那不是我们老师应该做的。 因此,留一个改过的机会给孩子,实际上就是给社会留一份安宁,给家庭留一份稳定,为将来留一份希望和光明。 当然,也有些老师说,把那些有偷盗行为的学生送到工读学校去!这也是给他们一个教育的机会。老师们,别把问题想得那么简单,工读学校也不是万能,好多违法的孩子从工读学校出来,居然是见过大场面似的,对所犯的错误更加不在乎了。 四、注意在犯事的对象角度提出处理办法 如果实在要处理,建议广大老师应该站在被处理对象的角度来想一想问题。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烫。当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老鼠屎捏出来。可是,对高中教师来说,这样做可能比较容易做到,但是对于初中、小学教师来说,则难得多。 因为九年义务教育要求,我们把每一个适龄学生都留在学校里啊,学生擅自跑了,你都要算流失。更何况开除一个学生呢,多麻烦。 那么,剩下的事情就只有在我们自己学校里处理,就只有在自己班级内处理。那么,我们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站在被处理学生的角度去想一想,给他们一个什么样的处理合适一些。对于一些坏习惯,甚至不良行为,不当头棒喝,确实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问题是这个棒棒敲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猛力一敲,我们在班上大张旗鼓地批斗,也许能够把那些犯错误的孩子批得体无完肤,但是,也有可能把人家脑袋敲烂,从此破罐子破摔。宽容和放纵,那更是要不得,那样真的会一粒老鼠屎打坏全班的汤。 怎么办?把犯错误的孩子悄悄地喊到一边,私下里跟他协商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我们给他讲清楚:不处理不行,不处理不会稳定班级,是不是由他自己提出一些合理的处理办法来。 我们可以为他保密,事实上也应该保密,要知道,法院对于非成年人的刑事审判,向来也是不公开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够学习一下呢?或者,我们站在他们的角度,提出一些处理措施,和他们一起商量,看是不是适当?一旦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他离改正错误的时间就不远了。 此外,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有些孩子多次犯有偷盗行为,甚至习惯坏了,只要数额不是很大,情节不是很严重,影响不是很宽,我们要旗帜鲜明地表态:一定要改,绝对不姑息。但是在我们教师这一边,我们要允许他有一个改正错误的时间,让那坚冰在合理的时间正常融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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