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发布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学科考试大纲2010-6-4 15:50:00 阅读 参与讨论()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学科考试大纲

Ⅱ 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

6、掌握日常所用的信息处理工具的基本操作。

7、掌握某一专门信息技术的基本操作。

8、掌握某一专门信息技术的应用操作。

9、能够综合使用各种信息技术。

Ⅲ 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0、能根据提供的信息,结合本课程所学的知识技能,探索新的知识技能。

11、能运用本课程所学的知识技能,分析某一具体问题(任务)的目的、意义和需求。

12、能根据问题(任务)的目的和需求,搜集所需要的信息,选择恰当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工具,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13、能根据所学的知识技能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或完成一项具体任务。

14、能对信息科技发展和应用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评价。

说明:上述“某一专门信息技术”主要是指信息科技课程选学模块(算法与程序设计、数据管理、设计与创作)中所涉及的信息技术,具体要求在“四、考试内容和要求”中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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