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发布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学科考试大纲2010-6-4 15:50:00 阅读 参与讨论()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学科考试大纲

三、等第能力描述

考试成绩以等第形式报道,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E为不合格,“合格”再分为A、B、C、D四个等第。

A等第

信息科技课程学业水平达到A等第的考生需要在考试目标的三个方面都能达到考核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能理解本课程所要求的信息、信息技术、信息处理的基本概念。

2.能理解本课程所要求的日常所用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工具的基本知识。

3.能理解本课程所要求的某一专门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4.能了解信息科技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

5.能了解与信息科技相关的社会文化问题。

6.能熟练掌握本课程所要求的日常所用的信息处理工具的基本操作。

7.能熟练掌握本课程所要求的某一专门信息技术的基本操作。

8.能熟练掌握本课程所要求的某一专门信息技术的应用操作。

9.能综合使用信息技术。

10.能根据提供的信息,结合本课程所学的知识技能,探索新的知识技能。

11.能运用本课程所学的知识技能,分析某一具体问题(任务)的目的、意义和需求,结果完整准确。

12. 能根据问题(任务)的目的和需求,搜集所需要的信息,选择恰当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工具,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结果完整合理。

13.能根据所学的知识技能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或完成一项具体任务,结果完整正确。

14.能对信息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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