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律师董正伟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公开火车票退票成本信息等遭拒。今年8月27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国家铁路局败诉。法院认为,国家铁路局具有审核火车票退票费的法定职责,其拒绝公开调涨火车票退票费政府定价信息的行为违法。10日晚上,国家铁路局通过微博回应称,“这事儿不归我们管。”(9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去年8月26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通知称,自当年9月1日起,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根据新规定,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原规定则是5%。国家铁路局给出的说法是,提高退票费是为了防止黄牛囤票,言之凿凿,听上去很有道理。但公众似乎并不买账,不少人就质疑,退票费的提高,其实就是一种变相涨价,而涨价没有经过听证会,在程序上也缺乏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