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入狱8年的辽宁女子白春荣,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于9月4日领到国家赔偿款65万多元。当日上午,白春荣准时到达佛山中院第34审判庭。见到负责承办其国家赔偿案件的佛山中院行政庭审判长郭赟后,白春荣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边流泪边叩头向法官表达感激之情。(9月6日《大河报》)
入狱8年,含冤25年,也不知道申诉,近乎法盲的白春荣,面对珊珊来迟的平反昭雪,非但毫无怨愤,反而下跪致谢。试问,白春荣该向谁下跪致谢?谁又有颜面接受白春荣的下跪致谢?是过去的佛山市南海县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还是现在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先,南海县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不值得白春荣下跪致谢。正是因为这些部门办案简单粗暴,错抓错审错诉错判,才制造了这起惊天错案。同时,纠正此案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不值得白春荣下跪致谢。如果当初市中院在核准这起案件时及时发现问题,并发回重审,白春荣就完全可以免受这场不白之冤。可见,谁也没有颜面接受白春荣的下跪致谢。相反,白春荣下跪致谢,当让我们的司法部门在羞愧中进行深刻反思——如果再有类似的雷人冤案出现,将会令刚刚培育起来的法治社会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