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土豪分现金,再来一次‘秋收起义’?”15日,网友“连鱼”在网站上爆料称,在福建漳州芗城区元光南路上,一橱柜店的橱窗广告,竟打出毛主席领导秋收起义的画面。“商家为了博眼球,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该广告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有网友表示,该广告看似有创意,可明显违规了。(9月16日《海峡导报》)
这显然是个荒诞的“穿越剧”。毛主席领导秋收起义的画面,竟然成了商业广告的背景;而伟大领袖毛主席,则成为某橱柜品牌的“形象代言人”。问题是,请毛主席“代言”,得到过主席后人的同意吗?显然,毛主席是“被代言”。仅从这一点来看,这个“秋收起义”的广告,已经涉嫌违反了新修订的《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