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规的制定要把握好“度”2008-11-6 16:52:00 阅读 参与讨论()

案例 

不足15岁的初二学生小程,因违反“班规”受到骇人听闻的处罚,全班37名同学轮流掴他两个耳光。小程所在班的班主任郑老师为确保本班提高成绩,召开主题班会,讨论如何加强纪律。最后全班集体通过五条“班规”,由班长抄好贴在教室墙上。

这五条“班规”中,有两条是这样规定的:(1)违反课堂纪律的,全班同学打他两巴掌。(2)座位浮动制,好同学坐前排,反之调到后排,以示惩处。这样一来,明显有悖现代教育思想的“体罚”就披上了“班规”的堂皇外衣,为“打懵学生事件”埋下了隐患。

一天下午,初二(2)班恰逢自修课。坐在教室正中*左一排的小程和同桌小曾,为了将课桌与右排对齐,边商量边作了移动,正好被突然进门的班主任郑老师发现。郑老师见状,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冲到跟前一人掴了一巴掌,并将两人拉到讲台上,令全班同学根据“班规”每人打他们两个耳光。

于是,全班到堂的37名同学轮流走上讲台,每人分别掴了小程和小曾两个耳光。体罚整整持续了一节课。几天过后,此事便风平浪静了。学校领导十分信任郑老师,竟也一直没察觉。

几个月后的一天,上午第三节课,郑老师上语文课上到一半时,发现小程一直埋头在做数学试卷。郑老师走过去把数学试卷撕了,拎住程的头发,令其站起来,说:“你语文学得这么好了,语文课做数学,就不要上我的课了。”手一挥,叫小程出去在室外站了两节课。

放学吃中午饭了,郑老师正在寝室里烧菜,有同学告知他说小程坐在教室里木讷无言,一动也不动,不回家去吃饭。郑老师惊觉不对,马上扔下手中的菜勺,赶到教室,连呼三声,小程全无反应,便速命两个同学搀扶小程去镇卫生院。卫生院医生检查后未发觉小程生理上有何异常。

送回家后,小程不吃不喝,反应迟钝。家人极度恐慌。第二天上午,送程到市人民医院儿科住院治疗,医生建议去精神病医院检查。精神病院诊断为:(1)急性心因性反应;(2)反应性迟钝木僵。

医生给其开出了两个月病假,令其静养一段时间再去上学。由于郑老师的行为违反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性质严重,上级教育部门对郑老师作出了政纪处分,并赔偿小程的有关医疗费用。

案例分析:

“班规”事件,给广大教师们一个深刻教训。教育也要依法治教,不允许校园暴力在校园泛滥,更不允许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重演。所有体罚学生的“班规”,侮辱学生人格的“班规”,(如成绩差坐后排,这还违反教育部不能排考试成绩名次的规定),违纪罚款的“班规”,都因违法,应予废除。

此外,因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本案中,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第(九)项的规定,学校应承担程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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