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集合与简易逻辑 一、基础知识定义1 一般地,一组确定的、互异的、无序的对象的全体构成集合,简称集,用大写字母来表示;集合中的各个对象称为元素,用小写字母来表示,元素在集合a中,称属于a,记为 ,否则称不属于a,记作 。例如,通常用n,z,q,b,q+分别表示自然数集、整数集、有理数集、实数集、正有理数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用 来表示。集合分有限集和无限集两种。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列举法:将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并用逗号隔开表示集合的方法,如{1,2,3};描述法:将集合中的元素的属性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例如{有理数}, 分别表示有理数集和正实数集。定义2 子集:对于两个集合a与b,如果集合a中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中的元素,则a叫做b的子集,记为 ,例如 。规定空集是任何集